肇庆市高要区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了加强全市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将开展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肇庆市高要区内经营的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包括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内容包括年经营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三)劳务派遣员工登记表。
三、具体要求
(一)劳务派遣单位请于3月20日前将年审材料送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二)对年审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我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邓健辉
联系-
附件:1.肇庆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2.劳务派遣员工登记表
3.劳务派遣情况
4.获得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情况公示表
5.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封面)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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